種養分中,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,由化學方法和(或)摻混方法制成的肥料。
復混肥養分標明通則:養分類別分主要養分、次要養分和微量養分。
中華人名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5063-2009 中將主要養分(macro-nutrient;primarynutrient)定義為:對元素氮、磷、鉀的
通稱;次要養分(secondary nutrient;secondaryelement)定義為:對元素鈣、鎂、鈉、硫的通稱;微量元素
(micronutrient;trace ele-ment)定義為:植物生長所必須的,但相對來說是少量的元素,例如硼、錳、鐵、鋅、銅、鉬
、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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